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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

錯過了大學修學程的機會,想當國中小老師唯二其中的一條路,考上研究所修教育學程吧!

第二個選擇文章在這裡:錯過大學修教程的機會,你現在有第二個選擇!(嗚我研所都讀完了阿~相見恨晚!)



常見問題解答:
1.現在的規定,一定要在大學、研究所就學期間,才能夠考該校的師培。每個師培的規定也不盡相同,像是人數、在職研究所等的規定,而考古題請去個師培中心下載詢問,請不要再問我,我不是師培中心啊~
2.若是要考研究所,這問題也直接打電話去問學校會比較快,畢竟我也只讀了一個研究所,每個學校的研究所都有叫「助教」這號人物,請不吝情的打電話詢問,或是參考歷屆考古題。
3.若您讀的是「小學學程」,沒有科系問題,若您是想要修「中等學程」科系就很有關係,例如:我大學是讀音樂系,音樂系的學分若超過十年(以考到教程拿到教師證的那年往前推十年),專門課程的學分就不能認定,要重修,所以若您是隔了好一陣子才決定要修學成,特別注意研究所最好是讀大學部相關科系,屆時才能補足學分。
4.以下的文章,請看仔細,看三遍,再提出您的疑問~


              自從決定要當老師以後,自己找了許多資料,以前那些什麼大學後有學分班哩哩咂咂的管道,通通沒有了!現在唯一可以修教育學程的路,就是“考上研究所”!不過也不是每一間研究所都可以讓你修教程,要找有師培中心的大學研究所,而且,也要看有沒有想要的科系,畢竟,妳若到臺灣藝術大學,說妳要修英文的教育學程,是不可能的,除非妳本身就是英文系,然後保證妳自己的專門科目全都是教育部規定的課程學分,最重要的是不能超過十個學年。

                這條路,是一條不歸路,但若妳真的真的真的就算當代課老師也很樂意,歡迎妳加入這個行列,首先,我先簡單的把“妳是大學畢業,沒有修教育學程。”當作起點,因為這也是我的起點,而我現在也不過是跨了一小步而已。


1.準備研究所,並且考上它
(大學一定要有師培中心+研究所可以修教育學程)

2.準備教育學程,並且考上它
(每個大學的教育學程考試不一樣,可以密切關注師培中心歷年的考試日期與簡章)

3.修習至少兩年的教育學程
(國小:46個學分   國中:26個教育學分,N個專門科目學分)

4.申請實習學校,並且完成研究所論文
(畢業,才可以去實習,也就是研究所論文一定要寫完!當然也有學校不用)

5.實習完結束,準備考教檢,並且考過它
(實習半年,無薪,要繳學分費。教檢在三月)
*法規已修正,先考試再實習,偏鄉可代理兩年底實習。

6.恭喜妳拿到教師證,開始流浪教師生涯!


1.準備研究所,並且考上它

  這裡有我當年考臺藝的一些心得,不過目前看來應該是沒有了,或者可以注意一下台灣藝術大學的藝術與人文研究所,可能會開類似的。

臺灣藝術大學 104年度教師在職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招生囉!最後一年了!!!


2.準備教育學程,並且考上它

        其實這就是一大工程,因為教師量大增,所以許多學校關了師培中心。可以到以下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裡面左方的選單列表裡面,有可以查詢各個師培大學的開課情形,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實習網站,往後在實習的過程中,也可以運用這個網站找實習學校以及上傳資料等等。
  通常招生的時間都是在第二學期(也就是2~5月之間)通常在“中心簡介”裡面可以找到那個師培中心有開設哪些學程,教育大學通常都有小教學程,還有許多一般大學或科技大學都是中等學程居多。



3.修習至少兩年的教育學程,而在近年來除了教育學程之外,也多了一些時數,每年都會更改,像我這一屆的學習時數必須達52個小時,每個師培認定的規準也都會明白規定。

  目前的教育學程,皆為週一至週五的白天,也就是若真的鐵了心要修學程,勢必要有「失去工作」的準備,或是找代課(前提是也要代課的學校能夠將課排得剛剛好),我自己是運用一年半的時間,把教育學程,專業科目以及研究所的課程,全部修習。基本上就是一個瘋狂炸掉的行程,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點都有課,抱持著反正沒在工作就要好好學習!就熬過來了!


4.申請實習學校,也是在全國實習平台,或是師培的老師會幫助學生找,盡量可以找離家近的,不然負擔可能會很大,且有些學校需要完成研究所論文,有些學校不用,這一定要問清楚。


5.我的實習故事,等我考完試再來打。如火如荼讀書中X(

   可以先看這篇 黃益中所寫的〈教育血汗勞工——「實習教師」的悲慘世界〉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教育學程-新制!先檢定再實習!(終於不用懸一顆心在那邊書沒讀完了)

有時候真的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念力,實在有夠強大,
又或是說,可能全臺灣跟我一樣的人的力量,真的很有心,
而且他們是真的有在出力讓世界變得更好,
我只是在自己的腦袋瓜裡面不停地抱怨不停的憤慨~
感謝走在教師改革前面的那一群人,讓真的喜歡教育,愛上孩子的孩子們,
可以不要走得這麼艱辛,雖然我什麼都遇到了才看見改變,但還是有些欣慰

為什麼要先檢定再實習?
因為實習的時候,遇到天使學校很棒,遇到惡魔學校你就完蛋,
只要打開書本,立刻被抓去做事,回家打開書本立刻睡著,

就像我莫名其妙的被抓去寫教師們快樂出國後的報告書,
只能一直說服自己在做功德,然後開心的把它完成


不過修改條文後,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雖然還是會有惡魔學校,但就算他再惡魔,也不會干擾到你,
因為你已經考過教檢,不需要一心懸在那邊要讀書又不能讀書的,
那陣子我真的是生不如死,還沒有收入,都不知道該怎麼過生活

我先打法條,後面有口語的說明:

第 21 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修習師資職
前教育課程而未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其教師資格之取得,自本法修正施
行之日起六年內,得先申請修習教育實習,免受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之限制。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修習師資職
前教育課程且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其教師資格之取得,得依第十條規定
辦理,或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十年內,得適用本法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免受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第 22 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通過教師資格
考試且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代理教師,符合下列
各款規定者,得抵免修習教育實習,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類科教師證書
:
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於偏遠地區之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
    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類科為限
    。
二、經評定成績及格。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通過教師資格
考試且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聘任之幼兒園教師職務代理人員,符
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抵免修習教育實習,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類科教
師證書:
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於偏遠地區之學校附設幼兒園或幼兒教育
    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款所定偏鄉地區之幼兒園任教二學年以
    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
    類科為限。
二、經評定成績及格。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通過教師資格
考試且由依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設立之海外臺灣學校及經僑務委
員會立案或備查之僑民學校聘任之教師,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抵免修
習教育實習,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類科教師證書:
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
    上累計滿二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類科為限。
二、經評定成績及格。
第一項第一款之偏遠地區之學校、第二項第一款之偏遠地區之學校附設幼
兒園、偏鄉地區之幼兒園與前項之海外臺灣學校及僑民學校之條件與選擇
、輔導、實習輔導教師之資格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於第十條第四項所定
辦法定之;其名單除僑民學校由僑務委員會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外,由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成績評定,其內容、程序、收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法條很難懂?嗯!我也這麼覺得,那我來重點整理一下好了~
圖片來源

  1. 106 學年度入學或取得教育學程資格者,適用新制。 
  2. 106 學年度之前入學或取得教育學程資格者,尚未畢業或實習者,可選擇採用新或舊制,唯確認後不得變更。新舊制並行時間為 6 年,屆期將採取「先資格考試後教育實習」制度。
  3. 106 學年度之前已完成教育實習但未通過教檢者,須於 10 年內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也就是117年若沒有通過教檢,要再實習一次。
  4. 108年有兩次教檢,因應過渡期,3月一次,6月一次,之後就都會在6月考試。
再來,就是實習的時候是可以有收入的,不用再吃土,終於有人性了!
  • 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參與中小學補救教學、課後扶助,每週授課節數以不超過 6 節為限。
  • 經師資培育之大學與教育實習機構同意,得於教育實習機構擔任中小學代課教師,聘任不得超過 3 個月,每週授課節數以不超過 5 節為限。 
  • 偏遠地區及海外學校,得以 2 年教學年資,依規定折抵半年教育實習。  

師培畢業後,可以直接進入偏鄉教學,兩年底實習又有薪水!好棒呀~
真的是相見恨晚的制度嗚嗚嗚嗚,希望大家到偏鄉一定要盡心盡力的燃燒熱情!





錯過大學修教程的機會,你現在有第二個選擇!(嗚我研所都讀完了阿~相見恨晚!)


希望正看這篇文章的你,是真的喜歡偏鄉,真的喜歡孩子,
而在偏鄉教育現場流連忘返


2021/06/16 目前都還沒有出現這個方案的後續,可能需要有大老再提起,
這個方案才有可能有後續動作~先防疫吧!大家加油!

之前有發了一篇「

錯過了大學修學程的機會,想當國中小老師唯一的一條路,考上研究所修教育學程吧!


很多人看完文章(又可能沒有?),提問最多的就是
「所以一定要讀研究所嗎?」
每次看到有人這樣問我都很想直接標題複製貼上,哈!
想說,阿標題不是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嗎?怎麼還問,是有多不想面對XD

不過在我昨天看完新聞之後,心中真是百感交集,
開心的是,終於教育部聽見了偏鄉教師的心聲,
讓沒有教師證但是在現場熱愛教育的夥伴,
不用再繞一大圈去考研究所修學程,
難過的是,我已經跑了個大老遠繞了一大圈修完了學程(哀怨)
唯一可以安慰我的是,至少我還加修了一科表演藝術(但還是哀怨)
以下是最新的相關資訊,詳細的情況會陸續補上。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21日)三讀通過偏鄉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新增「專聘教師」

  1. 專聘教師聘期一次最長兩年,表現優良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核且報主管機關同意者,由學校校長再聘之。
  2. 專聘教師連續任滿六年,且取得第二專長表現優良者,得一次再聘六年,或依其意願參加專任教師徵選,予以加分優待,也就是在偏鄉待滿六年,有機會取得加分資格。
  3. 在偏鄉三年實際服務滿四學期,表現優良者,可受全額補助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經教學演示及格者,免教育實習。
  4. 中央主管機關應全額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第二專長學分班,提供現職專聘教師第二專長訓練。
  5. 原住民區的各類教師甄選,具有當地語言專長者,應酌予加分。
另外還有一些正式教師的法條:

  • 偏遠地區校長、教師,有鼓勵久任獎金和其他激勵措施。校長一任四年,得連任兩次(最長可達十二年)。
  • 偏鄉地區學校老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才可以提出申請介聘到非偏遠地區學校。
  • 育嬰假或服兵役而留職停薪者,六年服務時間中,最多只能採計兩年
所以錯過大學修教程,又不想要讀研究所的人呢,
另外一個途徑就是到偏鄉去蹲點,待個三年表現良好,就可以免費修學程了!

在偏鄉三年實際服務滿四學期,表現優良者,
可受全額補助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經教學演示及格者,免教育實習。

不過這也有好有壞,
好的是不用放棄工作重新回到學校讀書,
壞的是如果真的拿到教師證,有可能為了加薪還是要讀研究所,
(不過就可以讀貴貴的在職專班)

只是目前我還有點疑問,要等相關法條出來我才能夠確認的是,
中等學程的學分除了教育專業以外,還有專門學分,
而這個專門學分在現在的學制來看,是必須要在十年以內的學分,
如果超過十年就會過期,必須重新修,不然就是要有在職證明,
而且每個學校的專門學分認證並不相同,所以到時候教育部不知道會用什麼方式?

但可以確定的是~要拿到教師證?
除了讀研究所以外,就是去偏鄉待三年吧~